5.4 检测与验收


5.4.1 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,应查验其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;
    2 室内装饰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进场时,应查验其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;
    3 室内装饰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、水性处理剂进场时,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;溶剂型涂料进场时,施工单位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VOC、苯、甲苯十二甲载、乙苯含量检测报告,其中聚氨酯类的应有游离二异氰酸酯(TDI+HDI)的含量检测报告;
    4 室内装饰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胶粘剂进场时。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和VOC检测报告溶剂型、本体型胶粘剂进场时,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苯、用苯+二甲苯、VOC含量检测报告,其中聚氨酯类的应有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的含量检测报告;
    5 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,应对不同产品、不同批次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和涂料、橡塑类合成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进行抽查复验。
5.4.2 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、室内空气中氢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%,且不得少于20间。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5.4.3 竣工交付使用前,必须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,其限量应符合本规范表5.1.2的规定。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量不合格的工程,严禁交付投入使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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